物业紧急通知:下水管被堵造成损失,若肇事者不明,楼上住户共同担责!
因业主共用下水管道
被破布、湿巾、菜叶等生活垃圾堵住
导致一楼住户被返水淹屋
家具、家电和木地板
遭到不同程度浸泡
由于不知向谁讨要损失
一楼住户将楼上4住户及小区物业告上法庭
索赔2.7万元
近日
良庆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
由于无法确定堵塞物
为该单元哪一住户所丢弃
因此
判决楼上4住户共同承担
5600元的赔偿责任
案例回放
李某是良庆区银海大道某小区13号楼1单元101号的业主。今年2月12日,李某回老家哈尔滨探亲时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对方告诉李某,保洁员在打扫13号楼1单元时发现楼梯口有积水,后透过李某101号房的推拉玻璃门往屋内观察时,发现客厅积有污水,需要他赶紧回南宁处理。
由于事情紧急,经李某许可,物业联系开锁师傅打开了李某家的大门。物业工作人员入屋查看后惊呆了,只见李某家的马桶正往外冒污水,家具、家电和木地板遭到不同程度浸泡。小区物业立即安排7名保洁人员进行清洁打扫。
后经管道疏通师傅判断,积水原因应该是卫生间主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反冒。随后,管道疏通师傅撬开该栋楼的排水沉沙井盖,使用机器疏通堵塞管道,不一会,就掏出了很多未能消解的湿巾及破布等物品。经调查,当时楼上有人正常居住的分别是201、301、401和501号房。
4月12日,李某回到南宁处理此事。他认为,自己的房屋被水淹,楼上各住户和小区物业公司均存在过错。随后,李某将楼上4住户及小区物业诉至法院,索赔2.7万元。
在庭上,楼上4住户辩称,小区业主已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维修资金,下水道堵塞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李某的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此外,李某曾多次见到卫生间冒水,但却没有做好防范措施,使损失扩大,他自己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物业公司则表示,物业已按时对小区排污、排水管网及沉沙井做检查,不存在疏忽责任。此次污水返冒为该单元楼上业主向排污管道丢弃难以化解的布料、湿巾等生活垃圾造成,物业不存在过错责任。事发后,物业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处理,不仅请保洁员打扫,还垫付了购买锁具的费用。因此,物业公司对此事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房屋因排污管道被各种弃物堵塞,导致污水返冒被淹,使其财产遭受损失。由于该事件的特殊性,无法确定堵塞物为该单元的哪一住户所丢弃,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以合理推断,此事是由于楼上各住户未能合理使用排污管道导致,楼上各住户均存在过错的可能性。
因此,楼上其余各住户应共同承担责任。小区物业公司已尽到管理、维护的责任,且在事发后积极协助处理,避免了原告的财产受到更大的损失,其不需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4住户共同承担5600元的赔偿责任。
法律提示
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
共有部分应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共有,即涉及物权法所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公用设施等;另一部分是自然共有部分,即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对于共有部分,相邻各方共同使用人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但该案根据漏水原因,是个别业主不当使用通下水道工具导致的,由此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责任。
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共有设施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无法查明造成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时,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共有设施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写给业主
1、切勿将装修材料,如水泥浆、大白膏、及塑料漂浮物等杂物倒入厨房或卫生间管道内。
2、2楼住户要定期使用火碱或者热水经常冲洗一下下水管。
3、请勿将食用油脂和蔬菜残渣倒入下水道。
4、食用油脂和蔬菜残渣是导致下水道堵塞及妨碍水处理的原因之一,蔬菜残渣等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回收,请勿直接倒入下水道中。
5、旧油、剩油等请用报纸等将油吸干,然后作为可燃垃圾进行处理。
6、请勿将卫生纸等物品一起冲入下水道,很多纸巾和纸尿布都不易吸收水分。如果将这些物品冲入下水道,不但容易造成便器堵塞,而且也会降低下水处理厂的水处理效率。
7、请勿将汽油和稀释剂等倒入下水道如果将汽油或者稀释剂等挥发性高的危险品倒入下水道,可能导致爆炸等危险性事故的发生,请切记勿将此类物品倒入下水道。
8、请勿将垃圾扔在雨水沟及窨井盖内,被扔在道路等两旁雨水沟里的垃圾,是导致下水道堵塞并产生恶臭的原因之一。
9、在一些特定的区域,下水会直接流入河流,成为河流污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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